44 路加福音23:1-25节 迷狂之下的脆弱持守 – 齐涛、曹东旭

如果我们被问及,是谁害死了耶稣?也许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条件反射想到的都是彼拉多。彼拉多,这个异族罗马人派驻的行政长官,是他宣布了耶稣的死刑,把一个无罪的人送上了十字架。然而我们只要稍稍读一下圣经的原文,就很容易的发现,宣判耶稣的死刑是彼拉多是很不情愿去做的一件事情。

彼拉多很快就宣布,我查不出这个人犯有什么罪。彼拉多想要放了耶稣,又怕犹太人不满意,他打算将耶稣鞭打一顿,也算解一解犹太人对耶稣的仇恨,此事就此了结。于是他将耶稣交付兵丁鞭打。

其后,彼拉多再一次把耶稣带到众人面前,说:“我带他出来见你们,叫你们知道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这是第二次向犹太人发出他对此案审理的结论:“耶稣查无罪证”。你们所控告的这个人已经被我鞭被打了,彼拉多把耶稣带出来让他们看:“你们看这个人。”一个人披上可笑的装扮,头戴着荆棘冠冕,神穿着紫袍,就算是像你们所说的额,我让他扮成个王的样子。可是这样一个浑身鞭伤的人,穿上这假扮王的衣着,不是明摆着是羞辱。也许彼拉多的意思就是,让犹太人看看,“一个浑身是伤,软弱无力,摇摇欲坠的人,怎么会是你们所控告的想夺权的王吗?不如把他就此放了吧!”没想到彼拉多想要的处置方案,被犹太人用怒吼的声音拒绝了。犹太人疯狂地喊着:“钉他十字架,钉他十字架。”

彼拉多无奈,最后对犹太人说:“你们自己把他钉十字架罢。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从这句话能看出彼拉多不满犹太人抗议,其中意思可以理解为“你们把他交给我审判,现在我得出结果是查无罪证。我把结果告诉你们,你们又不接受。那干脆你们自己去定罪好了。”至此为止,这是第三次彼拉多宣称找不出耶稣的罪证。犹太人不满意彼拉多的审判,大声催逼彼拉多,要求他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

扪心而论,彼拉多恐怕不能说是个没有是非观念的人,从他的三次宣告我们可以看出明显的良知的痕迹。然而他的良知在民众的压力之下显得是那样的脆弱。在犹太人语带威胁地高声喊着说:“你若释放这个人,就不是凯撒的忠臣。凡以自己为王的,就是背叛凯撒了。”这等于定耶稣为谋逆大罪,同时威胁彼拉多,如果你不将耶稣钉死罪,你自己就是包庇叛乱罪犯,是背叛凯撒的同犯帮凶。终于这完成了压垮彼拉多良知的最后一击。犹太人一浪高过一浪的呼声盖过了彼拉多的良知,犹太人得了胜。彼拉多是现实的,他做出任何处置都不可能摆脱自己的现实利益考量。做为一任行政长官,他必须在乎老百姓是否会生乱, 民众会不会有人对他处置不满,如果告到凯撒那里去怎么办?他定然会官位不保, 甚至更糟, 不堪设想。终于在误杀无辜会导致的良心不安,与群众威胁形势汹汹,自己官位不保的对比之下, 彼拉多内心良知的声音最终屈服在群众狂暴的声音之下。

有情绪高涨地高呼口号,“钉耶稣十字架!“;有犹豫不决的徇私枉法。群众是盲目而迷狂的,为了保住权威而屈服群众压力的审判官是软弱无奈的。这两种人结合在一起,就产生了世间最不公义的判决。彼拉多最后判定了耶稣死罪,签下了执行死刑的判决书。不错,是彼拉多最终下令,处死了救主耶稣。然而如果是我们,能不能做得比彼拉多更好呢?如果我们中国人当中的某个人,坐在在彼拉多的位子之上,几乎是可以肯定也会做出同样举措。对于有些人来说,甚至不会有彼拉多那么多的犹豫和内心挣扎。毕竟,在有关于自己前途大业的甚至身家性命的事和冤枉一个边缘地区的已经被他们本族定罪“民愤”极大的异族人士,孰轻孰重,实在是太过于显而易见了。

我相信人人都有的良知。在创世之初,上帝就把律法写入了每个人的内心,人都本能的,自发的可以分辨出善恶。趋善避恶理应是我们每一个人贯及一生的持守。然而人性是软弱的,这种持守会经常会屈从于外部的压力,屈从于内部的利弊权衡。在一个堕落的世界,期望自己做一个好人是恐怕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事情。从另一个角度讲,耶稣的死,不是简单的看做是死于异族不公的判决,甚至我们可以说以彼拉多更像一个从犯,而耶稣的同胞—犹太人,则更像是主谋。是犹太人群体的呼声最终把无罪之人送上了十字架,我们很难去谴责某一个具体的人,那是一个群体,在声讨耶稣的犹太人群中,每一个人都是自发的,都是发自内心的想把一个让他们看不惯的人绳之以法,为此他们甚至觉得释放一个杀人越货的强盗。我们想,同一个民族共同的信仰的一群人啊,我们不说是救主,就是这样对待自己的无辜同胞的吗?人性之败坏超越我们的认知。耶稣的死,不是某一个人的恶行,他是死于人类社会全部人士的罪愆,所以耶稣是全人类的救主。我们所有人都需要基督的赦罪之恩。基督的死是为了要从灭亡的命运中,挽回我们。如今我们晓得福音,当紧紧把握住,抓紧这机会信靠基督。这是神所赐给我们宝贵的恩典—-救赎。